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第八届七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资料,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对《关于确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酬金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议案提出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酬金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提案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题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
如下:
(1)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了解,本次被提名的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非独立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未发现《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未解除的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提名李宝东先生、洪文亚先生、伍历文先生、杨喜先生、骆群锋先生、
肖坚锋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提名人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兼职和专业素养等
综合情况,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根据相关信息,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关于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资格和能力;
未发现《公司法》等相关规范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未解除的情况。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简基松先生、聂曼曼女士、周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唐国平、罗建钢、张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