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ST 特信 公告编号:2024-45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批准。现将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和控股股东推荐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宝东先生、洪文亚先生、伍历文先生、杨喜先生、骆群锋先生、肖坚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简基松先生、聂曼曼女士、周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基松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聂曼曼女士、周俊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聂曼曼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其他说明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前,仍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李宝东,男,1978年10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工程师。历任深圳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考核分配处处长、股东事务处处长,现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公司党委书记。
李宝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洪文亚,男,1974年6月出生,汉族,高级会计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历任深圳市运发集团审计部副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察稽核总部审计经理,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财务总监,深圳市远致投资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合规风控部部长。现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党委委员。
洪文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伍历文,男,1967年8月出生,通信技术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基础物理中心凝聚态物理专业,理学博士。历任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企业发展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处主任、技
术中心主任,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光缆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董秘办)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伍历文先生除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杨喜,男,1981年6月出生,汉族。毕业于厦门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深圳中航集团深南电路有限公司工程师,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业务经理,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高级主管,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资本运作经理、战略投资部资本运作经理,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董秘办)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
杨喜先生除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除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骆群锋,男,1986年10月出生,汉族,经济师。毕业于中山大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历任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事业部副总经理,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骆群锋先生除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肖坚锋,男,1983年3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光缆事业部财务经理、制造中心财务总监、财务管
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
肖坚锋先生除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简基松,男,1967年2月出生,民进会员,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在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完成博士后研究,曾任青海民族大学校长助理兼法学院院长,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正处)。国家社科重大课题首席专家,兼任华塑控股独立董事。简基松先生主要从事经济制裁、外商投资、反恐等法律问题的教学与研究,在《中国法学》,《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环球法律评论》等期刊发表论文80余篇。主持课题10余项,其中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项:我国经济制裁法律体系构建研究”。出版专著2部。
简基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聂曼曼,女,1974年9月出生,汉族,会计学博士,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起草组成员。兼任天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聂曼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周俊,男,1979年8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历任信息工程大学讲师、科研主管、教学科研处处长,鹏城实验室科研发展部高级主管、重大任务办负责人、电路部综合处处长。现任嵩山实验室主任助理,主持实验室全面工作。周俊先生职业主要涉及信息通信、网络信息、信息安全等领域,先后组织策划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牵头负责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平台的建设项目、牵头组织“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宽带通信与新型网络应用示范”及配套项目的研发工作。
周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