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4-58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与会人员。会议于2024年10月
29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1页共2页的议案》。
四、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五、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负责人2023年度绩效年薪方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