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68股票简称:华控赛格公告编号:2024-38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8月27日,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免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免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以及《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动情况
张宏杰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因工作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免去荣姝娟女士财务总监职务、秦军平先生副总经理职务,免职后,荣姝娟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秦军平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奥原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宏杰先生的辞职将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荣姝娟女士和秦军平先生的免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正常运作,其职务变动情况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张宏杰先生、荣姝娟女士和秦军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泰”)出具的《关于李青山等人任免职务的通知》,控股股东华融泰提名李青山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将按规定程序尽快完成补选工作。
根据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高莹女士(简历附后)为财务总监、杨志国先生(简历附后)为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附件:
李青山先生简历李青山,男,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山西三建金属结构分公司技术员、项目经理、分公司副经理、分公司经理、兼山
西三建预制有限公司董事长,三建集团装配式公司经理,山西潇河建筑产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工会主席。现任陕西紫光辰济药业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斯贝福(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李青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在控股股东华融泰担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根据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查询,不是被失信执行人。高莹女士简历高莹,女,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会计、建筑分公司总帐会计、高新环境分公司财务负责人、
财务资产部一级科员、东北工程公司财务负责人、共享服务中心副主任,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部长。现任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高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查询,不是被失信执行人。杨志国先生简历杨志国,男,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山西建投五建二分公司预算员、技术员、施工员、项目经理,山西建投五建直属一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山西建投五建十五分公司项目经理,山西五建朔州市五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总经理,山西五建山阴县五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迁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玉溪市华控环境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遂宁市华控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志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查询,不是被失信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