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2证券简称:深圳华强编号:2025—011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
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212965894.74元,母公司净利润550136482.1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5017988.47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930426771.44元,扣除2023年度分红209181864.40元及2024年前三季度分红261477330.50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4886070.19元。
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公司在保证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4年末公司总股本10459093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
1(含税),即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188263677.96元。如该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49741008.46元(含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261477330.5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1.18%,占母公司报表2024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的47.10%,占合并报表
2024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的9.88%。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的指标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现金分红总额(元)449741008.46261477330.50313772796.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2965894.74467351812.75952451389.60
合并报表2024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4549934712.65
母公司报表2024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954886070.19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024991135.5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归母净利润(元)544256365.7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1024991135.56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1、上表中的2024年的“现金分红总额”为预计数,包含拟实施的2024年度现金分红(分红预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和已实施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2、上表中的2023年的“现金分红总额”包含已实施的2023年度现金分红和中期现金分红。
(二)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4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21024991135.5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年均归母净利润的30%,因此
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秉承积极回馈投资者的理念,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自2012年以来每年均进行了现金分红,让投资者分享公司的成长与发展成果。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2、董事会决议;
3、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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