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9证券简称:德赛电池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董
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惠州市德赛大厦24楼240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姜捷、罗翔及独立董事宋文吉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其主持,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没有董事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3)。
2、《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3、《关于修订<公司审批权限表>的议案》
4、《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舆情管理制度》。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登记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公司章程修正案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6、《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名称及部分条款。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名称变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及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7、《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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