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8证券简称:京基智农公告编号:2024-087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16 号京基 100 大厦 A 座
71层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主持人:董事长陈家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34263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740%(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3056925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11316800股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19252450股)。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34263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7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901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39%。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901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3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
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和深圳市京基时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时代”)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93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115%;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62%;弃权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8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630%;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677%;弃权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2-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京基集团和京基时代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0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73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6311%;反对7228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160%;弃权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61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4.9143%;反对722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7491%;弃权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6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09%;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62%;弃权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4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9956%;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677%;弃权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75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6375%;反对7228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160%;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3-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63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4.9551%;反对722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7491%;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4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8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73%;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62%;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6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364%;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677%;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76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60%;反对6702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75%;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6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283%;反对670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759%;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6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4-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56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996%;反对6702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75%;弃权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4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9875%;反对670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759%;弃权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8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73%;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62%;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6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364%;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677%;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8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73%;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62%;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6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364%;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677%;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58%。
-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76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60%;反对6702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75%;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6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283%;反对670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759%;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76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60%;反对6702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75%;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6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283%;反对670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759%;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京基集团和京基时代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8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73%;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62%;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6-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6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364%;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677%;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京基集团和京基时代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8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73%;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62%;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6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364%;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677%;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京基集团和京基时代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8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73%;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62%;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7-同意4216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364%;反对669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677%;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京基集团和京基时代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76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60%;反对6702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75%;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6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283%;反对670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759%;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京基集团和京基时代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48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971%;反对6722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539%;弃权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36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9711%;反对672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7167%;弃权15300股(其-8-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2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5904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987%;反对6573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67%;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8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690%;反对657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4127%;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83%。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京基集团和京基时代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38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393%;反对6598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142%;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6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405%;反对659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4637%;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京基集团和京基时代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9-同意305262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15%;反对6705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85%;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50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9997%;反对670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20%;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589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982%;反对6587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71%;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6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405%;反对658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4413%;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83%。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京基集团和京基时代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258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03%;反对670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98%;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46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9915%;反对670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902%;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83%。
-1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241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87%;反对6236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66%;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619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9566%;反对623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7251%;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371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26%;反对6106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27%;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49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2218%;反对610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4599%;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8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曹蓉、杨健
3、结论性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现行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11-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