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蓝天”、“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2024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7日发出,会议于
2024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名,实
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独立董事王晓东先生主持。独立董事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出具的《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反映了东旭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财务公司始终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自出现流动性问题以来,积极通过各种方式缓解流动性压力,目前仍持续经营。后续,公司应继续督促东旭集团及财务公司尽快解决当前流动性问题,落实上市公司提出的还款计划。我们同意该风险评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签名:王晓东、刘治钦、汪三贵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