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4-60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回购股份完成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股份种类:A 股非限售
拟回购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方式:集中竞价
回购金额:97699616.84元
回购股份注销数量:22994115股
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占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91%
回购专用账户名称: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股份注销日期:2024年10月25日
2、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23777297股变更为
250078318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523777297元变更为2500783182元。
3、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办理后续
减少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3日和
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2994115股公司股票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8月14日和2024年8月30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就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1、第一次回购股份事项基本情况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5日和2021年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1-05)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TY2021-07)。
鉴于此次回购股份已达到原定方案的回购金额下限,且自2021年9月以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良好,股价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已无法满足回购条件,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至此,第一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2994115股,约占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91%,购买最高成交价为4.50元/股,购买的最低成交价为3.8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7699616.8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1-57)。
2、第二次回购股份事项基本情况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12日和2021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1-58)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TY2021-60)。
截至2022年11月10日,公司第二次回购股份事项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于此次回购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数量为112750413股,约占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4.47%,购买最高成交价为6.09元/股,购买的最低成交价为5.3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56203946.1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12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2-66)。
在上述两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实施完成后,公司已通过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35744528股,约占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5.38%。
二、部分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1、注销原因及数量根据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司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鉴于第一次回购股份事项实施完毕至今3年期限即将届满,该部分回购股份预计无法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2994115股公司股票予以注销,该部分股份均为公司在
实施第一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回购的股份。
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3日和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2994115股公司股票予以注销。
2、股份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于2024年10月
25日办理完成上述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523777297股变更为
2500783182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注销前本次变动数本次注销后股份性质数量(股)比例量(股)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749890962.97%0749890963.00%
无限售条件股份244878820197.03%-22994115242579408697.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357445285.38%-229941151127504134.51%
股份总数2523777297100.00%-229941152500783182100.00%
四、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有利于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办理后续减少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