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9 月18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关于《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的通知。这是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重要文件,也是我国首次发布此类文件。
明确电力市场架构,细化市场衔接,推动新型主体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历经反复讨论修改,既为已实现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的地区进一步规范引导,也为尚未开展电力现货市场运行的地区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探索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归纳政策亮点主要有三大方面:(1)考虑到我国以省为主体的财税价格体制和电力电量平衡现状,提出推动省间、省/区域市场建设。(2)加强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的衔接,并促进调峰辅助服务与现货市场相互融合,不设置与现货市场并行的调峰辅助服务品种。(3)推动新型主体参与现货市场,明确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均可实现自主参与现货市场申报。
关注电改政策推出,火电收益有望稳定。除了已发布的《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外,近期围绕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讨论也有所升温;在新能源装机量大幅提高的背景下,煤电由主体电源转为调节电源,有望成为新型电力系统中辅助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我们认为容量机制的作用将帮助煤电企业回收发运成本以外的其他成本,补偿其在电力系统中的定位从基荷电源转变为调节电源后、利用小时数下降而导致无法回收的成本,获取合理收益。后续辅助服务市场的相关规则或将推出,辅助服务与容量电价费用有望稳定火电收益,火电灵活性改造进度也有望加速。
构建“能涨能降”价格机制,激发储能、虚拟电厂等市场活力。《规则》指出要做好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的衔接,加强现货市场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融合,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趋势更加明确,有望提升储能/虚拟电厂等项目参与辅助服务收益率。此外《规则》提出稳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设计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机制,与新能源保障性政策做好衔接;推动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交易。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后,其发电特性或将会给储能创造更多盈利空间。以现货市场的分时价格信号为指引,灵活性资源的调节价值将得到体现。另外,修正风光的波动性、减少功率预测偏差给新能源发电带来的考核,也或将为新能源侧的储能电站创造盈利机会,有望促进此类项目的建设。
投资建议:电力现货市场将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重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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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政策推进不及预期,用电需求不及预期,虚拟电厂发展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