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1证券简称:大悦城
债券代码:148102债券简称:22大悦0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重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名称: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债券代码:148102
债券简称:22大悦01
债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5日
债券付息日:2024年10月28日(因2024年10月27日为法定节假日,顺
延至2024年10月28日)
债券除息日:2024年10月28日(因2024年10月27日为法定节假日,顺
延至2024年10月28日)
凡在2024年10月25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
发的利息;2024年10月25日(含)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
利息.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将于2024年10月28日开始支付自2023年10月27日至2024年10
月26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根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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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2大悦01
3、债券代码:148102
4、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在第3个计息年度末附发行人票面
利率调整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前3年票面利率为3.13%
8、票面金额:100元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2年10月27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10月27日,若投
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
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10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7年10月27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2025年10月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
项不另计利息).
12、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扣保
13、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
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22年11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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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15、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方案
“22大悦01”本年度票面利率为3.13%,每10张(面值1,000元)的本期
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1.3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
者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25.04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投资
者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31.30元.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5日
2、除息日:2024年10月28日(因2024年10月27日为法定节假日,顺延
至2024年10月28日)
3、付息日:2024年10月28日(因2024年10月27日为法定节假日,顺延
至2024年10月28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年10月27日
5、下-付息期票面利率:3.13%
四、本期债券的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的付息对象为截至2024年10月25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
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2大悦01”
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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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
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付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境外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
实施条例以及《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以及2021年10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该实施期限由2021年11月6
日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
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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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发行人: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区龙井二路3号中粮地产集团中心第1层101
室
联系人:葛彦彤
联系电话:0755-23999288
邮政编码:518048
2、主承销商、薄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联系人:姜琪、王翔驹、马征
联系电话:010-60834513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100026
3、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层
联系电话:0755-21899306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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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付息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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