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证券简称:大悦城公告编号:2024-05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营企业佛山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新纪元”,公司持股100%的佛山市鹏悦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能依约按期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贷款,公司根据约定按
50%的股权比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农业银行支付借款本金4.6亿元及对应的利息,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对佛山新纪元进行追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
2023年9月13日、2024年03月23日、2024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参股公司佛山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该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判决结果如下:
1、佛山新纪元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支付代偿款4.94亿元及利息。2、公司就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权对佛山新纪元名下坐落于佛山市禅城区华祥路10号八座、九座、十座、十一座、十二座的在建工程,经拍卖、变卖、折价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佛山新纪元未在法院规定时间内上诉,一审判决结果已生效。该案件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告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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