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独立董事李晓先生、徐世利先生、孙立荣女士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经独立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李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按照相关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按照相关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预计公司与参股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与参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按照相关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预计公司与其他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按照相关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李晓、徐世利、孙立荣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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