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定航)
本人作为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江定航,1963年出生,硕士,律师。曾任深圳市社保局法规咨询部部长、深圳市劳动局办公室副主任、深圳特发集团
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深圳特发松立公司董事长、深圳市通讯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总经理,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现任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1—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
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全部投了赞成票,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独立董事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出席股东未亲自参加董
姓名董事会次数(次)(次)(次)大会次数事会会议江定航101000否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
本报告期内,共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出席了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审
计机构保持顺畅沟通,并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独董的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共主持召开了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研究,并对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完善,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2—(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2023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持续关注公司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督促公司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信息披露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不仅确保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而且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我们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我们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内,重点关注了公司在关联交易、—3—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等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七次正式会议及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根据2023年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587万元。本人认为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4—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了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
议及2023年10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与《关于补选十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议案》,补选十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及公司财务总监。
本人认为本次聘任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七次正式会议、
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其中涵盖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公司按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考核制度执行,方案合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六)关注公司合规体系建设工作
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参加董事会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参与讨论公司增设合规管理部,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对企业的合规风控体系搭建提出专业意见,促进公司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
和监督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江定航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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