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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深天: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24 00:00 查看全文

*ST深天 --%

股票代码:000023 股票简称: *ST深天 公告编号:2024-073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君浩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者“广东君浩”)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和第9.8.2条:“本规则第9.8.1条

第(一)项所述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是指上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

用资金的余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公司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资金的余额在1000万元以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9月27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2、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宏润先生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宏润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90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

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1.37亿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的资金。

1/43、公司股票在2024年6月27日至7月2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公司已于2024年8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688号),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4年修订)》第9.2.7条的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终止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同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1.15条、第9.6.10

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

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一、公司触碰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指标的基本情况2023年4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地顺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顺铭”)与深圳市乾闳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水泥矿粉砂石《购销合同》,2023年5月4日,天地顺铭以预付款形式将其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账户1.37亿元转入深圳市

乾闳贸易有限公司。以预付材料款的名义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37亿元,截至2023年8月28日,累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1.37亿元。经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宏润先生及控股股东广东君浩确认,上述合同及资金往来没有实质性交易,控股股东广东君浩借此形成1.37亿元的往来款用于归还其债务,构成控股股东对深天地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整改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公司采取的措施

经自查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及相关人员积极开展自查工作,督促控股股东主动说明有关资金占用事宜,督促其尽快归还,并在事实彻底查清后履行公告义务。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自查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2/4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整改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等相关文件。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

26日、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28日分别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2023-078、2023-087、2024-004、2024-006、2024-012、

2024-017、2024-034)。截至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28日、

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

28日,广东君浩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均为1.37亿元。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于2024年6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于2024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于2024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广东君浩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均为1.37亿元。

(二)进展情况

公司将持续向控股股东发送相关函件,督促其归还全部占用的资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归还全部占用的资金;若控股股东持续无法归还或不能提

供具体的还款方案,公司将基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基本原则,采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的方式向资金占用方追讨全部被占用的资金及利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君浩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仍为1.37亿元,详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还款进展情况表》。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广东君浩进行沟通,督促其尽快归还。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还款进展情况表

单位:万元资金占用方名称占用金额归还本金归还利息归还日期占用余额

3/4广东君浩及其关联方13700.0000-13700.00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8.1

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披露资金占用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的解决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1.37亿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的资金。

公司股票在2024年6月27日至7月2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公司已于2024年8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688号),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4年修订)》第9.2.7条的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终止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同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1.15条、第9.6.10

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

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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