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号中山大厦 B座 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1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黄国香,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安记食品、青山纸业、易瑞生物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志涛,注册会计师,2020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安记食品等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依航,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1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199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东百集团、三木集团、嘉诚国际、欧派家居、达意隆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黄国香、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志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依航近三年均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黄国香、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志涛、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依航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华兴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预计审计费用共计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
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没有变化。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12月20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
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并聘任华兴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二、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华兴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
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
3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12月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并聘任华兴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2月下旬,年审机构进场。审计委员会委员以电话、会谈的形式与公司
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交流,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1月29日,审计委员会以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审计会计师对2023年度业绩预告涉及相关事项进行汇报。
(三)2024年4月15日,审计委员会以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华兴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关注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3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报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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