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深中华 A、深中华 B 股票代码 000017、200017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孙龙龙喻晓敏、钟小津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贝丽北路89号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贝丽北路89号办公地址水贝金座大厦8楼水贝金座大厦8楼
电话0755-281816880755-28181688
电子信箱 dmc@szcbc.com dmc@szcbc.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13499597.25292999162.50-27.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717642.694862298.9017.59%
1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4830419.174993367.34-3.26%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1328808.82-35364373.66-45.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830.007116.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830.007116.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3%1.66%0.17%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末增减
总资产(元)366376067.53369677494.32-0.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14478888.85308761246.161.8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4338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持有有限售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条件的股份股份数量数量状态
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0.00%137836986137836986不适用0
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9.22%635087470不适用0
大华继显(香港)有限公司[注1]境外法人5.92%408173290不适用0
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境外法人3.04%209836930不适用0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99%205941350不适用0
申万宏源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20%82792560不适用0
李惠丽境内自然人0.56%38911240不适用0
徐洪波境内自然人0.43%29886190不适用0
张佑清境内自然人0.42%29158000不适用0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0.38%26024020不适用0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李惠丽为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纪汉
飞的配偶,所持股份为代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有本公司 B 股股份。除此外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无
注1:大华继显(香港)有限公司为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持牌法团,向零售和机构客户提供证券经纪服务,其主营业务为港股经纪,同时也提供海外各市场的证券经纪及服务。根据大华继显(香港)有限公司发来的邮件,截止2024年 6 月 30 日,大华继显(香港)有限公司为三名零售客户持有深中华 B 股 40817329 股,持股比例虽然已经达到
5.92%,但单一客户没有超过5%,三名零售客户不属于一致行动人,没有在其他平台持有深中华股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业绩承诺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与万胜实业、国晟能源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2024年4月19日出具的报告号为华兴审字[2024]23014760012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深中华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901948.24元,实际完成数低于业绩承诺的人民币30000000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59.67%,未达到业绩承诺目标。根据业绩承诺,万胜实业应在深中华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支付的方式向公司支付2023年度业绩补偿款12098051.76元。2024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万胜实业支付的业绩补偿款12098051.76元,万胜实业已遵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2023年度业绩补偿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和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关于收到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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