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4证券简称:沙河股份公告编号:2024-11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1765764.33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06747143.85元。母公司2023年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88508281.90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674714.39元,减去2023年已实施的2022年度分配现金股利29045546.88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25535164.48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242046224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16元(含税),共拟派发现金股利52281984.38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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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原因
公司所处的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较长等特征,要求企业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持续投资能力。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获取土地、开发建设和产品营销。
2023年,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为了面对房地
产行业发展的新形势,以及更为复杂的内外部经营环境,公司坚守稳健的财务政策,加强现金流管理和资金精细化管控,以保持稳健的财务基本面,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因此,公司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前提下,综合考虑自身盈利水平、资金安排,兼顾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发展,拟定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下一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为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公司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为36.93%。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表决,公司会在披露股东大会决议时单独说明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同时,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的意见或建议,均可通过公司公告的联系方式与公司进行沟通。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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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积极研究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或提高现金分红比例,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三、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张佳华、赵晋
琳、胡宁可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进行股利分配,积极回报投资者,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现时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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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派息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资金需求,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后续待履行决策程序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该事项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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