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25-12 号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前后比对如下:
序号章节条款原表述修订后表述
1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
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司法定代表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产生或更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定代表人。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2第一百三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章程及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章程及公司
五条有关制度和工作程序,董事长行使下列有关制度和工作程序,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会议;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和和实施情况;实施情况;
(三)董事会休会期间,根据董事会(三)董事会休会期间,根据董事会的的授权,行使权限内的事务;授权,行使权限内的事务;
—1—(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有关制规定董事长应行使的其他职权。
度规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应行使的其他职权。
3第二百二十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二条实施。2023年12月28日股东会审议通施。2024年10月18日股东会审议通过过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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