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国华网安: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12-14 查看全文

*ST国华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区 16 层

电话:(0551)62642792传真:(0551)62620450

网址:http://www.tianhelaw.cn法律意见书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字[2024]第03038号

致: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网安”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通过现场出席参会的方式见证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国华网安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国华网安的行为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本次会议的议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等有关事宜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基于以上声明,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根据国华网安提供的本次会议的有关材料,对因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而需要提供或披露的资料、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在此基础上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法律意见书一、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2024年11月28日,国华网安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通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定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2024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做出决议,由董事会召集,并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

日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股东。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地点、会议方式、会议召集人、会议议题、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等事项。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召集本次会议,并已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10号翠林大

厦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翔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2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内容与通知公告的内容一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法律意见书

(一)出席会议人员

根据本次会议的统计和本所律师核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20名,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6日)合计持有股份25479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475%。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人,于股权登记日合计持有

股份10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1%。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518人,于股权登记日合计持有股

份253724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663%。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517人,代表股份

1165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05%。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二)会议召集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会议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通知及相关董

事会决议,公司董事会公布的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法律意见书

2、《关于选举赵联国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2024年11月27日召开的公司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

七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第2项议案为控股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与董事会的相关公告内容相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议案合法、有效。

四、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投票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现场会议采取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会议议事日程的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并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监事代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采用交易系统网络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和表决结果等情况。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投票结束后,经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后的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49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66%;反对4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6%;法律意见书

弃权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782%;反对4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08%;弃权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10%。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赵联国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46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76%;反对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7%;

弃权8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809%;反对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95%;弃权8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96%。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国华网安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议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签署页]本法律意见书于年月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签字盖章。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无副本。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卢贤榕

经办律师:卢贤榕徐兵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