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合营公司绍兴元昊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2024-1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绍兴湖珀隐秀项目开发运营的需要,项目公司绍兴元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元昊”)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2021年
11月23日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不超过8亿元的贷款期限调整,调整后贷款期
限至2027年5月23日。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科”)通过全资子公司杭州元廷置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元廷”)、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
通过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浙江”)分别间接持
有绍兴元昊各50%的股权,绍兴元昊为合营公司。万科、杭州元廷以及大悦城、大悦城浙江为前述贷款各按50%股权比例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担保。
鉴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参股企业提供担保,且被担保企业绍兴元昊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绍兴元昊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5月2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洋江西路292号盛鑫大楼1703-2室
注册资本:17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煌
1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杭州元廷、大悦城控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0%
除上述股权关系外,绍兴元昊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绍兴元昊的资产总额为402189万元,负债总额为316068万元,净资产86121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519万元,净利润-
1893万元。
截至2024年10月31日,绍兴元昊的资产总额为472961万元,负债总额为308292万元,净资产为164669万元;2024年1-10月营业收入55万元,利润总额-1803万元,净利润-1452万元。
截至目前,绍兴元昊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担保、抵押事项,存在一起金额约为31万元的小额诉讼。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绍兴元昊拟向平安银行申请不超过8亿元的贷款期限调整,公司、杭州元廷将为前述贷款按50%的股权比例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担保,担保金额及质押担保金额均为不超过4亿元,其中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股权质押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止。大悦城、大悦城浙江同样分别按50%的股权比例提供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担保。
三、公司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有助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关担保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1164.29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46.4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1163.21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1.08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为1168.29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将为46.59%。
特此公告。
2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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