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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10-25

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

2024年第3季度报告

2024年0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25日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收益分配情况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2.1基金基本情况

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基金名称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REIT国家电投(扩位简称: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场内简称REIT)基金主代码508028交易代码508028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03月20日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800000000.00份基金合同存续期21年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3-03-29

基金的主要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目标

并持有其全部份额,通过投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

第2页,共23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证券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金管理人主动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运管过程中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

(一)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1、初始投资策略;

2、扩募收购策略;

投资策略3、资产出售及处置策略;

4、融资策略;

5、运营策略。

(二)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暂不设置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

持证券全部份额,以获取基础设施运营收益并承风险收益特征担标的资产价格波动,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年至

少收益分配一次。基金应当将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6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政策具体分配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础设施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另行确定;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外部管理机构简称“江苏海风公司”)

2.2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基础设施项目名称:中电投滨海北区H1#100MW海上风电工程(以下简称“滨海北H1项目”)、中电投滨海北区H2#400MW海上风电工程(以下简称“滨海北H2项目”)及配套建设的运维驿站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运维驿站”,与滨海北H1项目、滨海北H2项目合称为“基础设施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

第3页,共23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简称“项目公司”)基础设施项目类型新能源发电

基础设施项目将海上风力资源转换成清洁电力,通过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国网”)将电力输送至终端用户,并从江苏国网取得电力销售收入。

基金管理人、项目公司作为委托方共同委托江苏基础设施项目主要经营模式海风公司担任基础设施项目的外部管理机构(或称“运营管理机构”),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江苏海风公司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专业化管理,确保项目能够安全高效运转。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北部的中山河口至滨海基础设施项目地理位置港之间的近海海域及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2024年07月01日-2024年09主要财务指标

月30日)

1.本期收入206696210.17

2.本期净利润57882494.68

3.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7137153.63

注:本表中的“本期收入”、“本期净利润”、“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的数据。

3.2其他财务指标无。

3.3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3.3.1本报告期及近三年的可供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期间可供分配金额单位可供分配金额备注

本期96232913.200.1203-

第4页,共23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

本年累计190601887.900.2383-

2023年度656871231.540.8211-

注:1、上表中本期及本年累计的可供分配金额数据中,未包含截至2024年12月

31日(保理基准日)满足条件的国补应收账款对应的保理金额。根据本基金2024年9月30日披露的《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

2024年第三次收到国补应收账款回款情况的公告》,截止该公告发布日,若不考

虑该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补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龄已满1.5年可以开展保理融资的国补应收账款余额为

52336.57万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就2024年12月31日作为保理基准日

符合要求的国补应收账款,正式签署了《国内单保理业务合同》。根据双方签署的保理合同及其附件《应收账款转让明细表》,项目公司已将相关债权及其附属权益整体转让给工商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并由该行提供附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服务。届时,将根据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安排进行保理融资款项支取。

2、上表2023年度可供分配金额数据中,未包含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理基准日)满足条件的国补应收账款对应的保理金额18249.52万元。2024年4月11日,该保理款项已到账,加上该保理流入,2023年度累计实现可供分配金额83936.64万元,单位累计可供分配金额1.0492元。

3.3.2本报告期及近三年的实际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期间实际分配金额单位实际分配金额备注

本期94320014.270.1179-

本年累计407919998.470.5099-

2023年度525103999.090.6564-

注:1、基金管理人分别于2023年9月、2023年12月发布了2次基金收益分配公告,分配金额合计为525103999.09元。2024年4月发布了2023年第3次基金收益分配公告,以2023年12月31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分配金额为313599984.20元。本基金在2023年度可供分配金额839366411.36元的基础上,最终对外累计分配金额为838703983.29元,收益分配比例为99.92%。

2、上表中本年累计实际分配金额407919998.47元。其中,收益分配基准日为

2023年12月31日的2023年第三次收益分配金额为313599984.20元,收益分配基

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的2024年第一次收益分配金额为94320014.27元。

3.3.3本期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

第5页,共23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备注

本期合并净利润57882494.68-

本期折旧和摊销97464756.71-

本期利息支出3853662.87-

本期所得税费用-3237497.03-

本期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155963417.23-调增项

1.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111014568.98-

2.期初现金余额109841261.79-

调减项

1.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616165.84-

2.偿还保理融资款-170231845.25-

3.分红支付的资金-94320014.27-

4.安全留存现金-15418309.44-

本期可供分配金额96232913.20-

注:1、上表中可供分配金额数据中,未包含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理基准日)满足条件的国补应收账款对应的保理金额。

2、根据本基金2024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三次收到国补应收账款回款情况的公告》,截止该公告发布日,若不考虑该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补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龄已满

1.5年可以开展保理融资的国补应收账款余额为52336.57万元。

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公司已与工商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就2024年12月31日作为保理基准日符合要求的国补应收账款,正式签署了《国内单保理业务合同》。根据双方签署的保理合同及其附件《应收账款转让明细表》,项目公司已将相关债权及其附属权益整体转让给工商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并由该行提供附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服务。届时,将根据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安排进行保理融资款项支取。

3.3.4本期调整项与往期不一致的情况说明无。

§4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

4.1对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公司运营情况的整体说明

第6页,共23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

项目公司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为位于江苏省盐城市的滨海北H1项目、滨海北

H2项目及配套建设的运维驿站,基础设施项目总发电装机规模为500MW。项目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为基础设施项目海上风电机组的发电收入。基础设施项目将海上风力资源转换成清洁电力,通过江苏国网将电力输送至终端用户,并从江苏国网取得电力销售收入。

(1)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情况

基础设施项目采取委托管理的经营模式,基金管理人、项目公司与江苏海风公司共同签署《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运营管理协议》(以下简称“《运营管理协议》”),委托江苏海风公司负责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江苏海风公司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专业化管理。基金管理人按照《运营管理协议》对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积极制定并推进一系列的运营管理措施和方案,助力基础设施项目提质增效,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稳定,整体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报告期内,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发电量、上网电量、结算电量及不含税收入分别为29151.13万千瓦时、28479.52万千瓦时、28465.96万千瓦时和

20669.62万元,同比分别上涨43.11%、43.51%、40.65%和38.47%。

2024年前三季度,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稳定,经营数据较去年同期在合理期间内变动。一是,作为衡量风电机组运行稳定性的关键指标,项目风电机组全场可利用率约为99.45%,项目风电机组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二是,项目实现发电量、上网电量、结算电量及不含税收入分别约为97091.31万千瓦时、94827.98

万千瓦时、94703.79万千瓦时和68250.28万元,同比分别增加7.79%、7.90%、

8.29%和3.24%,项目2024年前三个季度总体经营数据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的含税上网电价保持0.85元/千瓦时(不含税金额为0.752元/千瓦时)不变,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没有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项目电量全额上网,没有发生限电情况。

(2)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情况变动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发电量、上网电量、结算电量和主营业务收入等经营数据的变动主

要由以下原因导致:

首先,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区域风资源情况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报告期内项目平均风速为5.62米/秒,较去年同期的平均风速4.75米/秒同比增加18.42%。风力发电机组的输出功率和风速的三次方成正比,因此风资源的变化,

将带来发电量和上网电量的变化,最终反映在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上。

其次,2023年第3季度基础设施项目平均风速4.75米/秒,较首发历史三年

(2020年至2022年)同期的平均风速5.33米/秒偏低10.88%,造成2023年第3季度

第7页,共23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

发电量、上网电量及收入等经营数据基数较低,也影响了报告期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情况波动幅度。

最后,在推动电力系统低碳转型的过程中,为强化电力系统调节能力,适应新能源发电特性,着力推进绿电比重提升,电网需要调节火电等其他电源来保障和提升新能源的消纳,同时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分摊”的原则合理分摊调节成本。在此背景下,国家和地方颁布实施的并网运行管理与辅助服务管理规定(简称“两个细则”)切实发挥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对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支撑作用。

依据项目公司与江苏国网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及并网调度协议,发电企业需遵循电力调控机构的统一调度,确保运营符合标准,维护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并承担辅助服务责任和义务,具体表现为两个细则返还与分摊费用。报告期内,项目公司收到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的交易结算单,结算单确认了2024年4-6月份的两个细则返还与分摊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为-677.81万元,该金额在项目公司报告期结付电费时调减收入。

(3)项目运营优势

1)风资源及发电量稳定,项目电量全额上网

海上风电项目的发电量主要受风力资源影响,本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地区季风气候占主导地位,风资源较好,具有海上风电开发价值。从项目历史运营情况来看,发电量整体情况是在一定范围内波动的,无明显增长或减少趋势。另外,根据《中电投江苏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滨海北区H1#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中电投滨海北区H2#400MW海上风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所在区域历年风速变化总体较为平稳。在不同年度或同一年度内的不同季节中,基础设施项目的发电表现有一定的差异属正常情况,拉长时间周期来看,项目发电量整体情况是在长期稳定的范围内随风资源波动,无明显增长或减少趋势。

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地江苏省经济发达,全社会用电量需求强劲,电力消费规模在全国各省中位居前列,电力对外依存度高。根据江苏省电力工业协会公布的最新数据,2024年1-9月,江苏省累计全社会用电量6458.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29%,累计发电量5103.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10%,区外来电占约21%,是全国新能源消纳形势较好的地区之一,为项目发电量的全额上网创造了良好条件。报告期内,本项目发电量全额上网,没有发生限电情况。

2)上网结算电价稳定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出具的电价批复,明确滨海北H1项目和滨海北H2项目的含税上网电价为0.85元/千瓦时,其中燃煤机组发电基准价为0.391元/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国补)为0.459元/千瓦时。本基金存续期内,依据当前国家及江苏省相关政策,若是江苏省燃煤机组发电基准价有所调整,则国补占比也将相应调整,但在国补到期前,含税上网电价保持0.85元/千瓦时保持不变。

第8页,共23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

3)运营管理机构经验丰富

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机构江苏海风公司作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体系内专业运营海上风电项目的主体,曾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青年文明号、国家电投先进集体等荣誉。江苏海风公司拥有丰富的海上风电运营管理经验和专业的运营团队,管理人员均具有10年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经验,覆盖运营、财务及工程等领域。在基金存续期内,基础设施项目的主要运营工作仍由滨海北H1项目和滨海北H2项目原运营管理团队承担,凭借历史上对滨海北H1项目和滨海北H2项目的了解及运营经验,江苏海风公司将以丰富的行业和管理经验继续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专业的运营服务,为基础设施项目的高效稳定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4.2基础设施项目公司运营财务数据

4.2.1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营业收入分析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期(2024年07月01日-2024上年同期(2023年07月01日-年09月30日)2023年09月30日)序占该项占该项构成号目总收目总收金额(元)金额(元)入比例入比例

(%)(%)

1发电收入206696210.17100.00149272951.62100.00

2其他收入0.000.000.000.00

3合计206696210.17100.00149272951.62100.00

注: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报告期内发电收入较去年同期变动主要系由以下原因导

致:首先,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区域风资源情况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项目平均风速为5.62米/秒,较去年同期的平均风速4.75米/秒同比增加18.42%。风力发电机组的输出功率和风速的三次方成正比,因此风资源的变化,将带来发电量、上网电量和结算电量的变化,最终反映在发电收入的变动上。

其次,去年同期基础设施项目平均风速4.75米/秒,较首发历史三年(2020年至2022年)同期的平均风速5.33米/秒偏低10.88%,造成去年同期发电收入基数较低,也是本报告期内发电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的原因之一。

此外,报告期内,项目公司收到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的交易结算单,结算单确认了2024年4-6月份的两个细则返还与分摊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为-677.81万元,该金额在项目公司第3季度结付电费时调减收入,也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基金的发电收入。

第9页,共23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两个细则返还与分摊费用是指江苏国网依据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地能源监管

机构颁布的并网运行管理与辅助服务管理相关细则规定,组织实施的并网运行考核及返还、辅助服务补偿分摊,并在江苏国网向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结付电费时调整的金额。其中:1)并网运行考核及返还:统调风力发电企业按照并网运行管理相关细则接受考核,所有统调风力发电企业被考核扣罚的金额全部返还给参与考核并完成度较好的统调风力发电企业;2)辅助服务补偿及辅助服务分摊:按

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确定补偿方式和分摊机制。提供辅助服务补偿的发电机组会产生额外的成本,对机组造成额外的寿命损耗,享受补偿。目前分摊辅助服务补偿资金的企业主要是提供辅助服务能力较弱的风电、光伏、核电等。3)两个细则返还与分摊费用的实际结算与考核所属区间相比具有一定的滞后性。2024年第2季度末,项目公司历史年度两个细则返还与分摊费用已经结算完毕;截至目前,项目公司两个细则返还与分摊费用已结算至

2024年6月,延迟周期进一步缩短。

4.2.2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营业成本及主要费用分析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期(2024年07月01日-2024上年同期(2023年07月01日-年09月30日)2023年09月30日)序占该项占该项构成号目总成目总成金额(元)金额(元)本比例本比例

(%)(%)

1财务费用106157263.7047.88270667858.7272.77

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

269264804.8331.2469800387.8118.77

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3委托运行费35592377.6316.0520239764.185.44

4保险费3669348.551.664844334.121.30

5修理费2154925.000.972967500.000.80

6电力费用572400.000.26662500.000.18

营业税金及

7142198.120.06152460.080.04

附加

8材料费0.000.00-181309.74-0.05

9其他成本/4158285.681.882789700.110.75

第10页,共23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费用

10合计221711603.51100.00371943195.28100.00

注: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包含专项计划的股东借款利息支出105340084.02元,该部分利息支出扣除相关税费后将最终分配给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该利息支出的发生为本基金交易结构和税务安排导致,非项目公司实际运行发生的利息支出。

扣除该利息支出后本期营业总成本为116371519.49元。

4.2.3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财务业绩衡量指标分析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期(2024年07上年同期(2023指标含义说

序月01日-2024年年07月01日-20指标名称明及计算公指标单位号09月30日)23年09月30日)式指标数值指标数值

营业收入-

1毛利元91284068.4849104310.61

营业成本

毛利/营业

2毛利率%44.1632.90

收入

(净利润+计提的专项

3净利率%45.2750.54计划利息)/营业收入息税折旧摊息税折旧

4销前利润/%77.6179.01

前净利率营业收入

4.3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经营现金流

4.3.1经营活动现金流归集、管理、使用情况

基金存续期内,项目公司收支通过项目公司资金监管账户进行。

按照资金监管协议约定,项目公司资金监管账户开立在工商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并接受其监管。项目公司资金监管账户同时作为运营收支账户和基本户,项目公司的收支均在此账户进行归集和支付。

收入方面,项目公司的所有收入均归集至资金监管账户;支出方面,建立“三级审批”机制。项目公司日常付款事项由外部管理机构率先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完成后由项目公司和基金管理人审批,各方对付款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查。审批通过后,发起付款申请,项目公司和基金管理人复核通过后,

第11页,共23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

由项目公司财务负责人发送相关付款明细至监管银行,监管银行核对无误后进行付款。任何付款流程,均需要基金管理人最终审批后方可执行。

本报告期初项目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0290.96万元。报告期内项目公司现金流入主要为国补应收账款回款22472.09万元、标杆电价收入9181.26万元和

结构性、协定以及活期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支出)等收入33.60万元,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国补应收账款保理借款17023.18万元,支付股东借款利息

9768.00万元、发电成本费用支出4632.29万元、保理利息支出80.36万元和税

费支出12.95万元。

4.3.2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影响未来项目正常现金流的重大情况与拟采取的相应

措施的说明无。

4.4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对外借入款项情况

4.4.1报告期内对外借入款项基本情况

为保障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与保理相关方积极协商,2024年3月26日,项目公司与工商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签署《国内单保理业务合同》,将2022年3-6月已形成但尚未收到的国补应收账款债权18249.52万元转让给工商银行南京新

街口支行,自其取得转让对价18249.52万元,项目公司收到国补应收账款回款后可提前还款。融资利率为以保理发放日前一日的一年期LPR为基础减少80个基点即2.65%/年,按季度支付利息,自首笔贷款实际发放日起,保理融资期限为3年。

报告期期初,本基金保理融资余额为18249.52万元。报告期内,本基金3次收到国补应收账款回款,于2024年8月2日和9月2日分别偿还了8511.59万元和

8511.59万元保理借款,报告期期末,保理融资余额为1226.33万元。

根据本基金2024年9月30日披露的《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4年第三次收到国补应收账款回款情况的公告》,2024年9月30日,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收到江苏国网的国补应收账款回款5448.90万元。

上述国补应收账款回款将优先用于偿还保理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的保理融资款项(已纳入本基金2023年度第三次收益分配,本次偿还1226.33万元,本次偿还后基础设施项目公司保理融资余额为0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保理融资款项已偿还完毕,保理融资余额为0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公司已与工商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就2024年12月31日作为保理基准日符合要求的国补应收账款,正式签署了《国内单保理业务合同》。根据双方签署的保理合同及其附件《应收账款转让明细表》,项目公司已将相关债权及其附属权益整体转让给工商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并由该行提供附

第12页,共23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

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服务。届时,将根据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安排进行保理融资款项支取。

4.4.2本期对外借入款项情况与上年同期的变化情况分析

上年同期无对外借入款项。

4.5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情况

4.5.1报告期内购入或出售基础设施项目情况无。

4.5.2购入或出售基础设施项目变化情况及对基金运作、收益等方面的影响分

析无。

§5除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之外的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项目金额(元)号

1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3525533.27

4其他资产-

5合计3525533.27

5.2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无余额。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无余额。

5.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第13页,共23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无余额。

5.5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6其他资产构成无余额。

§6管理人报告

6.1基金管理人及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6.1.1管理人及其管理基础设施基金的经验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基金”)于2013年9月9日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4.5亿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中信建投基金主要经营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本报告期末,中信建投基金在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59只,其中包括公募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只。

在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方面,中信建投基金设置独立的基础设施基金投资管理部门,具有5年以上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管理经验的主要负责人员6名,具备5年以上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经验的主要负责人员8名,同时具备健全有效的基础设施基金投资管理、项目运营、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等。

中信建投基金以公募基金为业务本源,以专户业务为服务抓手,加强投研体系建设,注重核心投资人才的积累、培养,不断提升主动投资管理能力。同时,中信建投基金加强客户体系建设积极拓展渠道,加大与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证券公司以及保险机构的合作力度。中信建投基金各项业务有序开展,为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中信建投基金作为资产管理公司,秉承“忠于信,健于投”,追求以稳健的投资,回馈于客户的信任;致力于经过长期努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品牌。

6.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职期限基础基础设施项目运设施姓名职务任职离任营或投资管理经说明项目日期日期验运营

第14页,共23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或投资管理年限中国籍,1989年10月生,哈尔滨商业大学

管理学硕士,曾在中信建投证会计师职称,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主要负责全面协注册税务师。

助北京地区各分曾任大连万达支机构开展公司集团股份有限金融业务(主要公司会计,中侧重于债券承信建投证券股

销、ABS方向,也 份有限公司北本基金涉及基础设施行京东直门南大的基金业的新三板项街证券营业部经理、目)及负责对公公司金融业务基础设司承销债权类项部理财规划

2023-

孙营施及不-8年目的后续管理工师,中信建投动产投作。2020年8月加证券股份有限资部联入中信建投基金公司中小企业席行政管理有限公司金融部和中信

负责人后,参与中信建建投证券股份投基金公募REIT 有限公司风险

s业务的筹备工 管理部高级经作。2023年3月至理。2020年8月今,担任中信建加入中信建投投国家电投新能基金管理有限

源封闭式基础设公司,现任本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基础设施基金经理。及不动产投资部联席行政负

责人、投资管

理基金经理,具有5年以上

第15页,共23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基础设施投资管理经验。

曾在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我国首个海上风电

示范项目-上海中国籍,1981东海大桥海上风

年11月生,鞍电项目的项目负山科技大学工责人,担任公司学学士,工程客服中心、生产师职称。曾任管理、采购商务、北京首嘉钢结运营管理等多个构有限公司设部门的主要负责计员,华锐风人并负责相关的

电科技(集团)运营管理工作。

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广核(北京)运营管理部部新能源科技有限长,中广核(北本基金公司工作期间,

2023-京)新能源科

刘志鹏的基金-17年主要负责中广核

03-20技有限公司产

经理新能源的高端运品运营部高级

维服务、科技成经理。2022年7果转化工作、前月加入中信建瞻性产业投资等投基金管理有

工作(侧重于风限公司,现任电、光伏等清洁本公司基础设能源方向)。20施及不动产投

22年7月加入中

资部运营管理信建投基金管理

基金经理,具有限公司后,参有5年以上基与中信建投基金础设施运营管

公募REITs业务理经验。

的筹备工作。20

23年3月至今,担

任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第16页,共23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曾在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投资建设包括中国华电

越南沿海二期2中国籍,1988×660MW燃煤电 年3月生,清华厂项目在内的多大学工程硕

个国际电力项士,工程师职目,在EDF(中国) 称,会计师职投资有限公司作称,一级建造为股东方代表负师,注册安全责法国电力在华工程师。曾任投资的基础设施中国华电科工

项目项目公司的(集团)有限

运营管理,包括公司工程师、江西大唐国际抚项目经理助

本基金州发电有限公理、商务经理,

2023-

徐程龙 的基金 - 12年 司、山东中华发 EDF(中国)投

经理电有限公司、河资有限公司资南大唐三门峡发产管理总监。2电有限公司、法022年6月加入

电大唐(三门峡)中信建投基金城市供热有限公管理有限公

司、法电(灵宝)司,现任本公生物质热电有限司基础设施及公司等项目公不动产投资部司,涵盖发电、运营管理基金城市照明、城市经理,具有5年供热等多种基础以上基础设施设施项目类型。2运营管理经

022年6月加入中验。

信建投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后,参与中信建投基金

公募REITs业务

第17页,共23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的筹备工作。20

23年3月至今,担

任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基金经理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或投资管理年限自基金经理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或投资管理

起始日期起计算。

6.2报告期内基金费用收取情况的说明

依据《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报告期内以基金资产净值为基数计提的固定管理费1为3757051.12元(含税),其中基金管理人管理费3005508.52元,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管理费

751542.60元;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为187843.88元(含税)。根据未经审计的

数据测算,本报告期内以项目公司年度净收入为基数计提的固定管理费2金额为

19572121.04元(含税)。以上费用截至本报告期末未支付。

本基金的固定管理费及托管费的计算方式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6.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4公平交易制度及执行情况的专项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6.5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投资和运营分析

(1)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投资分析

第18页,共23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本基金初始募集资金在扣除基础设施基金不可预见费用后全部用于认购专

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通过投资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金管理人通过主动投资管理和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确保基础设施项目的持续、稳定运营,争取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稳定的收益,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基金资产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要求进行投资,项目公司开展了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业务,报告期内取得结构性、协定以及活期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支出)等收入33.60万元。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考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闲置资金进行有效投资,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利益,增厚基金收益。

(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运营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营正常,基金管理人秉承投资者优先的原则审慎进行管理,未发生有损投资者利益的风险事件。

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正常,本基金本期实现可供分配金额详见本报告“3.3基金收益分配情况”。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详见本报告“4.1对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公司运营情况的整体说明”。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本期财务情况详见本报告“4.2基础设施项目公司运营财务数据”。

6.6管理人对宏观经济及基础设施项目所在行业的简要展望

(1)宏观经济概况

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宏观经济面临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国内经济运行中

的新情况新问题,但国家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有效落实存量政策,加力推出增量政策,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推动经济回升向好的积极因素累积增多。总体来看,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政策效应不断显现,主要经济指标近期出现积极变化。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94974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57733亿元,同比增长3.4%;

第二产业增加值361362亿元,增长5.4%;第三产业增加值530651亿元,增长

4.7%。

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8%。分三大门类看,

采矿业增加值增长2.9%,制造业增长6.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6.3%。其中,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7.5%,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9.1%增速分别快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1.7和3.3个百分点。

(2)行业概况及展望

1)电力生产消费持续增长,支撑经济平稳运行

第19页,共23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2024年1-9月份,我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为705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4%,分品种看,9月份,规上工业火电、风电增速加快,水电由增转降,核电、太阳能发电增速回落。其中,规上工业风电增长31.6%,增速比8月份加快25.0个百分点;规上工业太阳能发电增长12.7%,增速比8月份回落9.0个百分点。新技术继续赋能绿色发展,清洁能源生产较快增长,节能降碳取得积极进展,经济发展的绿色含量持续提升。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2024年1-9月,我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为740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为70560亿千瓦时。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0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第二产业用电量473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9%;第三产业用电量139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17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6%。

根据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公布的统计数据,2024年1-9月份,江苏省累计全社会用电量6458.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29%。2024年调度用电最高负荷13582.70万千瓦,同比增长10.47%。

2)风电装机稳步增加,风电消纳形势稳定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1.6亿千瓦,同比增长14.1%。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约4.8亿千瓦,同比增长19.8%;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7.7亿千瓦,同比增长48.3%。根据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最新披露的数据,2024年1-8月份,全国风电利用率为96.4%,江苏省风电利用率为99.9%。

3)加快全面绿色转型顶层设计,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2024年8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意见,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实施路径,对于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意见提出,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意见提出优化绿色转型投资机制,创新和优化投资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绿色转型相关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2024年8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白皮

书全面介绍了我国推动形成能源绿色消费新模式、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发展能源

新质生产力、推进能源治理现代化取得的积极成效,介绍了十年来我国能源转型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分享了我国能源转型的实践做法,系统阐释中国能源转型的基本理念。白皮书提出能源转型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是一

第20页,共23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

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需要在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指引下稳中求进、久久为功。我国制定了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3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能源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广泛形成,非化石能源加速向主体能源迈进,新型电力系统为能源转型提供坚强支撑,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4)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持续利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2024年8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各地区2024年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分解落实消纳责任,并对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提出了更高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通过强化监测预警和监管机制,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有效利用和合理消纳,对于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能源结构转型以及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8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方案以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为基本原则,计划在2024-2027年重点开展电力系统稳定保障、新能源系统友好性能提升和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等9项专项行动,以提升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调控能力,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效。有助于我国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总目标。

2024年8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通知作为《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的补充,明确了包括绿电交易定义、各方职责、交易组织、价格机制、合同执行及偏差处理、绿证核发划转等内容。通知对于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绿色电力交易融入电力中长期交易,满足电力用户购买绿色电力需求具有积极作用。

2024年8月26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的通知。通知明确了绿证核发和交易过程中的职责分工、绿证核发、绿证交易及划转、信息管理及监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有助于充分体现可再生能源项目绿色环境价值,更好培育绿证绿电交易市场,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绿色电力消费环境,对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支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助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7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800000000.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第21页,共23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

报告期期间其他份额变动情况-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800000000.00

§8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8.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8.2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9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8月2日披露《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4年第一次收到国补应收账款回款情况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8月8日披露《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4年第二次收到国补应收账款回款情况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一次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9月30日披露《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4年第三次收到国补应收账款回款情况的公告》《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0月9日披露《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4年第3季度经营情况的临时公告》。

§10备查文件目录

10.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基金注册的文件;

2、《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第22页,共23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0.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10.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第23页,共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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