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华纳药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2 00:00 查看全文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1页

三、附件…………………………………………………………第12—15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2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3页

(三)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4—15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2-254号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纳药厂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纳药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纳药厂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华纳药厂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纳药厂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15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华纳药厂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纳药厂公司募集资金

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第2页共15页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3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82元,共计募集资金7242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025.04万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7401.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20.92万元(不含增值税),加上本次发行承销和保荐费对应增值税284.44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5565.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1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5565.48

项目投入 B1 39728.61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840.85

第3页共15页项目序号金额

项目投入 C1 1579.64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81.45

项目投入 D1=B1+C1 41308.25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122.3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7379.5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0043.29

差异 G=E-F 7336.24

[注]差异主要系结项转出资金7352.61万元、本期已投入暂未置换的16.38万元。结项转出资金和其他差异具体情况和原因详见本报告三(一)4和5之说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分别与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

南湘江新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原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因募集账户变更而在2023年5月12日注销;

2022年12月12日,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已因项目结束而在2022年9月28日注销;2022年12月12日,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天然药物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第4页共15页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5月5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和3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330869368126593.41活期

限公司长沙分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800000189084000002263048.75活期

司浏阳支行8000001890840000055000000.00定期存款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319087219102071136360.12活期

司长沙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596377210987238765.40活期

司长沙市星沙支行

59247930640114523.23活期

5989800545812653597.51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60548188551878000000.00结构性存款

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

60678187859182000000.00结构性存款

58078227267623000000.00结构性存款

合计—200432888.4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62.3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6.4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天健会计第5页共15页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374号)。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该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余额合计1.88亿元。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8月16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续建”结项后节余募集

资金114.26万元(加上未支付的款项实际转出金额为272.1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续建”“化药制剂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及“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合计7080.45万元,本公司拟将上述3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7080.45万元全部转入其基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合同约定募投项目尚待支付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将继续存放于上述项目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完成支付。

截至2023年7月21日,上述资金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

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系以下两点:(1)本公司严格控制原材料采购、工程建设,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第6页共15页(2)本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5.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1年8月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经采用自有资金支付暂未置换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的金额16.38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综合考虑系公司现有产能可以满足中药制剂生产需要,故对该项目的投资内容和预算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该项目的投资内容变更为“配套质量检测中心”,调整后的项目仅为产品质量检测,不建设生产线进行产品生产,因此该项目不适用于效益的统计。

药物研发项目主要系公司为拓展研发能力,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8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议案》,2022年9月15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30亿袋颗粒剂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进行变更调整,公司计划在原募投项目基础上,扩大产品线建设及技改范围,增加无菌制剂生产线(吸入溶液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和片剂生产线的建设,并将该项目名称变更为“化药制剂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变更后本公司将对该项目追加投资金额6500万元,新增投资金额将来自于“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调减部分。变更后的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16499.04万元调整至22999.04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第7页共15页中药制剂及配

不适用[注

套质量检测中是9428.032928.032928.038.132883.63-44.40[注1]98.482023年6月不适用否

3]

心建设项目

不适用[注

药物研发项目否30171.2530171.2530171.25690.1913016.17-17155.0843.14不适用不适用否

3]

合计-65565.4865565.4865565.481579.6441308.25-24257.22[注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三(一)2之说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详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三(一)3之说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详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三(一)4之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三(一)5之说明

[注1]与应有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部分募集资金尚未实际支付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与应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注3]2022年8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产能可以满足中药制剂生产需要,对该项目的投资内容和预算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该项目的投资内容变更为“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因此该项目不适用于效益的统计[注4]募投项目效益按照项目营业收入列示,下同第10页共15页本复印件仅供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2-254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2页共15页本复印件仅供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2-254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3页共15页本复印件仅供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2-254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李新葵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4页共15页本复印件仅供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2-254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贺胜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