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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轻松: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文昭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5 查看全文

倍轻松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作为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责,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梁文昭,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1993年至2002年,任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02年11月2016年4月,任深圳市友联时骏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友联时骏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任深圳和骏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7月至今,任深圳和骏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博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芯思杰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0年4月至今,任华南生物医用材料(深圳)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8月-至今

任深圳市赛元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或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我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积极参加公司

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2023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法定程序,本年度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我均按照相关议事规则对议案进行了审慎的表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也都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大会情况董事本年应是否连续亲自以通讯委托出席股东姓名参加董缺席两次未亲出席方式参出席大会的次事会次次数自参加会次数加次数次数数数议梁文昭10101000否3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我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我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董事薪酬提名战略委姓名审计委与考委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员会员会核委员会次数参加会议员会

梁文昭4--30否

注:“-”代表该独立董事非委员会成员。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我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运营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新产品研发进度、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们保持

密切联系,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们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对于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我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及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做出判断,认为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或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四)并购重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形。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公司2022年度高管薪酬执行情况及拟定的2023年度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

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了储清华、高铜良、赵红云、刘林、郑小亚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2022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更正公告》,2022年度实际业绩实现情况未出现超出业绩快报披露的范围的情形。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了积极建议和帮助。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并兼顾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未来资金投入需求等可持续发展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等,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充分关注公司及股东作出的有关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履行情况。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股东违反承诺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始终重视提升信息披露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23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披露了相关公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公司各项信息披露,对公告信息进行监督和核查。公司严格执行《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将持续根据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及自身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二)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抖音新渠,公司在抖音渠道进行战略性投入,形成了抖音渠道引入流量其他电商平台和线下直营门店分流驱动“大单品”的策略,快速提升销售规模。

(十三)股权激励计划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会议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作为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相应的意见。(十四)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1)、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2)、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的议案》。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及调整。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加强自身学习,勤勉尽责地工作,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客观公正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会履行相关职责,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上是我作为独立董事就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梁文昭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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