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9证券简称:宏华数科公告编号:2024-058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小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经核查,董事会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794513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5890266.4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例为17.93%。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发布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为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制定出明确的工作方向。2024年上半年,根据行动方案内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致力于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2024年上半年具体举措实施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