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普冉半
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
作为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
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2024一、对《关于公司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2024公司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和经营业务需要,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制定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2024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2024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事项
2024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蒋守雷陈德荣
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