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3证券简称:壹石通公告编号:2024-038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壹石通”)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2年5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6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肖成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1征集投票权。
3、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6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2-046)。
4、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2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9)。
5、2022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27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的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限2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相应作废股票共计46.10万股。
(二)激励对象当选监事
鉴于3名激励对象在2024年4月19日换届选举时当选为公司监事,已不符合本次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8.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三)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内未归属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8月15日,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0月31日,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含当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已届满。
在实际可归属期间,由于公司股价与授予价格出现一定程度的倒挂,激励对象因股价原因未在第一个归属期内归属股票。因此,公司拟作废首次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8.62万股。
(四)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业绩不达标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为:以公司2021年净利润(系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同)为基数,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复合增长率39.30%。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78.28万元,较2021年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为-33.87%,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因此,公司拟作废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8.62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41.34万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亦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1.34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壹石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原因和数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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