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名。经与会独立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赵雪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上述议案有关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及表决结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类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1(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赵雪媛:
2025年3月27日2(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李化毅:
2025年3月27日3(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梁爽: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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