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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罗能源: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12-26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717证券简称:艾罗能源公告编号:2024-044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

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28815633股。

*除首发限售股外,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12月);

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800000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561563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3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16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094号)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40000000 股,并

于202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12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16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144.05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400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55.94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99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及部分战略配售股份,限售股股东数量为52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3561563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22.26%。其中,首发限售股份数量为2881563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18.01%,股东数量为43名;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68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4.25%,股东数量为9名。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13440591股限售股已于2024年7月3日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6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共计3561563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22.26%,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1月3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艾罗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艾罗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除实控人以外持股5%以上股东的承诺

“(1)自公司作出关于申请本次发行上市之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之日期间,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上述期间内,公司终止申请本次发行上市事项的,则本承诺人上述锁定承诺同时终止。

(2)自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在申报前6个月内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自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新增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承诺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将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和二级市场的交

易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减持及减持数量,如减持,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以其他方式减持应依法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4)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且本承诺人承担因违规减持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二)持股低于5%的其他股东的承诺(不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杭州桑贝、杭州百承、聚贤涌金)

“(1)自公司作出关于申请本次发行上市之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之日期间,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上述期间内,公司终止申请本次发行上市事项的,则本承诺人上述锁定承诺同时终止。

(2)自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在申报前6个月内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自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新增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4)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杭州桑贝、杭州百承、聚贤涌金的承诺

“(1)自公司作出关于申请本次发行上市之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之日期间,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上述期间内,公司终止申请本次发行上市事项的,则本承诺人上述锁定承诺同时终止。

(2)自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在申报前6个月内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自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新增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4)如本承诺人在本承诺出具前签署的相关协议、承诺或其他文件中关于本

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相关安排与本承诺函不一致的,以本承诺函为准;本承诺人在履行该等协议、承诺或其他文件时,均应遵守本承诺函。

(5)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四)核心技术人员宋元斌、施鑫淼、魏琪康的承诺

“(1)自公司作出关于申请本次发行上市之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之日期间,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上述期间内,公司终止申请本次发行上市事项的,则本人上述锁定承诺同时终止。

(2)自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在申报前6个月内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自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新增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如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项承诺。

(4)除遵守上述承诺外,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还将遵守:本人在发行

人担任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内,自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该项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首发前股份。

(5)本人还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6)本人确认及承诺,本人系自愿参加员工持股(进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本人参加并持股的情形,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不会利用知悉公司相关信息的优势,侵害其他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战略配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招商资管艾罗能源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

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限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艾罗能源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持有人均严格履行锁定承诺。本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艾罗能源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艾罗能源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56156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22.26%,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本次上市流通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持有的部分限售股数量为

288156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8.01%;

2、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6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4.25%。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3日(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持有限售股占序股东持有限售股数本次上市流通数剩余限售股公司总股本比

号名称量(股)量(股)数量(股)例

一首发限售股5864340036.65%2881563329827767上海中电投融和新能源

163883203.99%31941603194160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

245625202.85%22812602281260

长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

345625202.85%22812602281260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睿泽二期产业投资中

445568802.85%22784402278440心(有限合伙)杭州旗银创业投资有限公

544199602.76%22099802209980

司三峡(北京)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三峡睿源创新

642507602.66%21253802125380

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天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桑贝企业管理合伙企

731218001.95%12038321917968业(有限合伙)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

8司-绍兴友财汇赢创业投30877201.93%15438601543860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天翼新融股权投资合

929755201.86%14877601487760

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口长扬创业投资合伙企

1026661601.67%13330801333080业(有限合伙)

11倪国安15952801.00%797640797640

12龚小玲15438000.96%771900771900

杭州聚贤涌金企业管理合

1313794000.86%638692740708

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百承企业管理合伙企

1413074000.82%555709751691业(有限合伙)

申银万国投资有限公司-桐乡申万泓鼎成长二号股

1511713200.73%585660585660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欧余斯9045600.57%452280452280

杭州旗源创业投资合伙企

178841600.55%442080442080业(普通合伙)泰安和融顺达投资管理合

188841600.55%442080442080

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申万交投西部成长一

19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7558800.47%377940377940

(有限合伙)嘉兴福多股权投资合伙企

207413600.46%370680370680业(有限合伙)21余桃凤6162000.39%308100308100

22陆海英6121200.38%306060306060

23朱京成5006400.31%250320250320中山久丰股权投资中心(有

244857600.30%242880242880限合伙)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杭州翊资誉友投

254318800.27%215940215940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久银湘商投资发展中

264314000.27%215700215700心(有限合伙)杭州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

274198800.26%209940209940

司桐乡申万新成长股权投资

283745200.23%18726018726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韩国俊3400800.21%170040170040

30陈英海3306000.21%165300165300

上海宝时山企业管理合伙

312125200.13%106260106260企业(有限合伙)

32周小珠2040000.13%102000102000

33肖永利2040000.13%102000102000

34吕行2040000.13%102000102000

35李宝女2040000.13%102000102000

36陈建湘2040000.13%102000102000

上海惠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玉冠

372040000.13%102000102000

弘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施鑫淼1802400.11%9012090120

39邬一军1700400.11%8502085020

40郭红阳1458000.09%7290072900

41张昊1360800.09%6804068040

42徐玮1360800.09%6804068040

43林庆勇1360800.09%6804068040

二战略配售限售股68000004.25%68000000

1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25229781.58%25229780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五零

216819821.05%16819820

二二组合

3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6727930.42%6727930

招商证券资管-中信银行

-招商资管艾罗能源员工

44757450.30%4757450

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

53363960.21%3363960

公司

中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3363960.21%3363960

深圳市望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

73363960.21%3363960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

8公司-浙江富浙战配股权3363960.21%3363960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1009180.06%1009180

合计6544340040.90%3561563329827767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注2:“海口长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云南长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首发限售股2881563312

2战略配售股份680000012

合计35615633特此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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