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6证券简称:中研股份公告编号:2024-060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
暨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王秀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国梁分别持有公司股份56913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8%和2805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合计持股8496377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4年9月20日起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4年9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2024-045)。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王秀云、刘国梁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216800股,即两人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4-046)。截至目前,上述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王秀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国梁分别持有公司股份4474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8%和2805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合计持股
7279577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东王秀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国梁履行此前披露的
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
1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收到王秀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国梁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持股数量持股股东名称股东身份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比例
王秀云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5691327 4.68% IPO前取得:5691327股
刘国梁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2805050 2.31% IPO前取得:280505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持股数量持股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称(股)比例
第王秀云56913274.68%王秀云、刘国梁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一刘国梁28050502.31%王秀云、刘国梁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组合计84963776.99%—
2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当前持股股东减持数量减持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总金额减持完当前持减持期间减持方式数量名称(股)比例(元/股)(元)成情况股比例
(股)
王秀云12168001%2024/12/2~集中竞价交易29.62-35.7040775251.01已完成44745273.68%
2024/12/9
3(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股东基于市场及自身的实际情况,此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1王秀云
身份证号220*************42
住所长春市二道区和顺*******组信息披露义务人2刘国梁
身份证号220*************33
住所长春市二道区和顺*******组
(二)权益变动情况股东权益变变动时间价格区间减持股数占总股
名称动方式(元)(股)本比例
2024年12月2日至29.62-
王秀云减持12168001%
2024年12月9日35.70
(三)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前后基本情况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
股数(股)股数(股)
比例(%)比例(%)
王秀云无限售条件股份56913274.68%44745273.68%
刘国梁无限售条件股份28050502.31%28050502.31%
合计无限售条件股份84963776.99%72795775.99%
4(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的非第一大股东因减持公司股份所致,不
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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