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0证券简称:益诺思公告编号:2024-003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莉女士主持。
此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将有利于加快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高莉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高莉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6、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高莉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