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7证券简称:振华新材公告编号:2024-05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8/8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027万元~308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累计已回购股数2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039%
累计已回购金额175571.75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8.76元/股~8.8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9.7282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27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80万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4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8)。二、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9月2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8784205股的比例为0.003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80元/股,最低价为8.7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5571.75元(含手续费、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