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7证券简称:振华新材公告编号:2024-06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54
普通股股东人数15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6323602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6323602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2.0863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2.086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由董事长侯乔坤先生主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王敬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侯乔坤、总经理向黔新先生、总会计师刘进先生、总工程师梅铭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6258148299.59904761760.29171783650.1093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续聘大信313497.954347611.488217830.5575
会计师事务所14827665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家齐律师、原松雷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