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创电气”)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伟创电气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0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余额693197股。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等权利。
因此,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1红利1.42元(含税)。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211375274股,扣除已回购且尚未过户的股份693197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210682077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211375274股,扣除已回购且尚未过户的股份693197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210682077股。公司申请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210682077×0.142/211375274≈0.1415元/股。
以本核查意见出具之前一交易日2024年9月3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29.56元测算。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29.56-0.1415)÷(1+0)=29.4185元/股。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29.56-0.142)÷(1+0)=29.418元/股。
2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
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29.418-29.4185|/29.418=0.0016%,小于1%。
因此,公司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汤牧徐慧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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