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6证券简称:极米科技公告编号:2025-008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
权益变动跨越5%的提示性公告
成都极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开心米花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廖传均(以下合称“转让方”)保证向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极米科技”)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转让方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02.0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978538股。
*成都极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开心米花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廖
传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成都极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相关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909577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27.28%。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2月11日,转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以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转让方名称持股数量(股)所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成都极米企业管理咨询合
117414992.49%
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开心米花企业管理咨
24403660.63%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廖传均2785270.40%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成都极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开
心米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钟波实际控制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钟波、肖适、刘帅、尹蕾、廖传均、钟超、廖杨上市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该《一致行动协议》于2024年3月2日到期,钟超、廖杨未续签并解除一致行动关系,钟波、肖适、刘帅、尹蕾、廖传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仍然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实际转让持股数量持股拟转让数实际转让数量转让后持序号股东姓名数量占总
(股)比例量(股)(股)股比例股本比例成都极米企业管理1咨询合伙企业(有17414992.49%150595915059592.15%0.34%限合伙)成都开心米花企业
2管理咨询合伙企业4403660.63%4029484029480.58%0.05%(有限合伙)
3廖传均2785270.40%69631696310.10%0.30%
注:以上表格中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系转让方截至2025年2月11日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成都极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相关一致行动人
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成都极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相关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909577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34.76%减少至27.28%。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权益分派实施,总股本由
5000.00万股增加至7000.00万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转让方等相关一致行动人持
有公司股份的数量相应增加;
钟波先生于2022年11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20000股,增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钟波、肖适、刘帅、尹蕾、廖传均、钟超、廖杨上市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该《一致行动协议》于2024年3月2日到期,钟超、廖杨未续签并解除一致行动关系,钟波、肖适、刘帅、尹蕾、廖传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仍然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转让方等相关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比例由
34.81%减少至30.11%;
成都极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开心米花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廖传均于2025年2月17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公司1978538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3%。
1、基本信息成都极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名称成都极米企业管理伙)
咨询合伙企业(有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住所限合伙)基本信息世纪城路1129号4栋1单元4层4号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2月17日成都开心米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成都开心米花企业名称合伙)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有限合伙)基本住所世纪城路1129号4栋1单元4层4号信息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2月17日名称廖传均廖传均基本信息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2月17日名称钟波钟波基本信息住所四川省成都市
权益变动时间-名称肖适肖适基本信息住所四川省成都市
权益变动时间-名称刘帅刘帅基本信息住所四川省成都市
权益变动时间-名称尹蕾尹蕾基本信息住所四川省成都市
权益变动时间-
注:表中权益变动时间指本次询价转让股份过户日,本轮权益变动涉及事项发生在2022年5月
26日至2025年2月17日。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权益种类变动股数(股)变动比例
成都极米其他2022年5月26日人民币普通股4975710.00%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询价转让2025年2月17日人民币普通股-1505959-2.15%
企业(有合计//-1008388-2.15%限合伙)
成都开心其他2022年5月26日人民币普通股1258190.00%米花企业
管理咨询询价转让2025年2月17日人民币普通股-402948-0.58%合伙企业
(有限合合计//-277129-0.58%伙)
其他2022年5月26日人民币普通股795790.00%
廖传均询价转让2025年2月17日人民币普通股-69631-0.10%
合计//9948-0.10%
其他2022年5月26日人民币普通股37524440.00%
钟波集中竞价2022年11月2日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3%
合计//37924440.03%
其他2022年5月26日人民币普通股8738640.00%肖适
合计//8738640.00%
其他2022年5月26日人民币普通股4188350.00%刘帅
合计//4188350.00%
尹蕾其他2022年5月26日人民币普通股2674070.00%合计//2674070.00%
注1:变化方式“其他”是指因转增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转让方等相关一致行动人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相应增加。“变动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数为基础测算,因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注2:本次权益变动系表中事项,以及股东钟超、廖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共同所致。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数量(股)数量(股)比例比例
成都极米合计持有股份12439282.49%2355400.34%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企业(有00.00%2355400.34%份限合伙)
成都开心合计持有股份3145470.63%374180.05%米花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其中:无限售条件股00.00%374180.05%
(有限合份伙)
合计持有股份1989480.40%2088960.30%
廖传均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00.00%2088960.30%
份
合计持有股份938111018.76%1315355418.79%
钟波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00.00%1315355418.79%
份
合计持有股份21846594.37%30585234.37%
肖适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00.00%30585234.37%
份
合计持有股份10470882.09%14659232.09%
刘帅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00.00%14659232.09%
份
合计持有股份6685171.34%9359241.34%
尹蕾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00.00%9359241.34%
份
合计持有股份1503879730.08%1909577827.28%
合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00.00%1909577827.28%
份注1:廖杨、钟超权益变动前合计持股比例为4.69%,于2023年3月2日后与实际控制人不再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上述数据未列示。
注2:“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指本次权益变动前,即2022年5月26日转增前;“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指本次权益变动后,即询价转让完成过户后。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实际受让数占总股限售期序号受让方名称投资者类型量(股)本比例(月)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5250000.75%6
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2私募基金管理人3900000.56%6
司
3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2900000.41%6
4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2000000.29%6
5瀚川投资管理(珠海)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500000.21%6
6 UBS AG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118538 0.17% 6
8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70000 0.10% 6
9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700000.10%6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
10私募基金管理人650000.09%6
有限公司
11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200000.03%6
注:以上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若出现尾差,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2月11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398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77家、证券公司53家、保险机构16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6家、私募
基金202家、信托公司2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2月12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12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2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1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02.0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197.8538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