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6证券简称:极米科技公告编号:2024-065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合伙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
胜任能力,具体如下: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淦涛涛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汤其美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年贵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为:淦涛涛先生于2023年11月7日因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受
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警示函,于2024年9月6日因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项目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警示;徐年贵先生于2023年8月2日因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受到中国证
监会山东监管局警示函,于2023年10月11日因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报审计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警示。
(三)审计收费2023年度审计费用9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2024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
工作量、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及信永中和的收费标准等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等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的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2024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