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9证券简称:银河微电公告编号:2024-066
转债代码:118011转债简称:银微转债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常州银河星源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40747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1%;恒星国际有限公司
(ACTION STAR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有公司 3447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4%;常州银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江投资”)持有公司8182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5%;常州银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冠投资”)持有公司55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7%。前述四个企业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88911000股,占总股本68.98%。以上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
得的股份,且已于2024年1月29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银江投资和银冠投资拟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两种方式合计减持3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相关公告中予以说明。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暂无减持计划,承诺不会通过银江投资、银冠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减持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常州银江投资管理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8182260
81822606.35%中心(有限合伙)一大股东股
常州银冠投资管理 IPO 前取得:5508000
5%以下股东55080004.27%中心(有限合伙)股
常州银河星源投资 5%以上第一 IPO 前取得:40747740
4074774031.61%
有限公司大股东股
ACTION STAR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34473000
INTERNATIONAL 34473000 26.74%一大股东股
LIMITED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常州银江投资管理中杨森茂先生持有常州银河
81822606.35%心(有限合伙) 星源投资有限公司、ACTION
常州银冠投资管理中 STAR INTERNATIONAL
55080004.27%心(有限合伙) LIMITED) 95%股权,并担常州银河星源投资有任银江投资、银冠投资普通
4074774031.61%
限公司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ACTION STAR 上述主体因关联关系形成
INTERNATIONAL 34473000 26.74% 一致行动人。
LIMITED
合计8891100068.98%—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2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拟减持拟减计划减持计划减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理价格股份来持原数量(股)持比例区间源因
常州银江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5/1/9~ 按市场 IPO前 资金投资管理1710001.33%过:1289031股2025/4/8价格取得需求
中心(有0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限合伙)过:1710000股
常州银冠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5/1/9~ 按市场 IPO前 资金投资管理1520001.18%过:1289031股2025/4/8价格取得需求
中心(有0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限合伙)过:1520000股
注:
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股东银江投资、银冠投资均作出以下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合伙企业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届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4、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5、若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银江投资和银冠投资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时间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4(三)其他风险提示银江投资、银冠投资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要求,上述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