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的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机规范性工件收要
求,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
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尔科技”或“公司”)的持续
督导机构,对莱尔科技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币种相同的币种,即
美元、欧元等,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
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二)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1.50亿元)或等值
外汇的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为2025年1
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
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进行分配使用:
如在上述额度期限内有新设子公司,该子公司也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分配使用.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
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
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
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
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
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产
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
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及子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
或其他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业务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
律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流程管理、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
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将产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
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2、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
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
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
关注外汇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避免市场波动造成的损失.
4、公司及子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进行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最大程度降低法律风险.
二、业务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全部事宜有关的申
请书、合同、协议等有关文件.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二)监事会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符合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
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
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有效规
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
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吴中其
保存代表人:
赵宇吴坤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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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