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的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工件的要求.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莱尔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尔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
对莱尔科技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业务发展需要,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
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2025年
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根
据需要进行分配使用,如在上述额度期限内有新设子公司,该子公司也可以在上
述额度内分配使用.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贴现、进出口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综合授
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
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二、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保障子公司经营活动中的融资需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包
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
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最高额担保
等)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司为准.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分配使用额度,如在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间内有
新设子公司,公司对该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分配使用.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共同协商确定.为提高
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有关文件.担保方式及期限以实际
签署的担保合司或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结合子公司总体实际情况
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发展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
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良好偿债能力,公司
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
共担保的事项,无逾期担保和涉及拆讼的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4,360方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64%、12.21%.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
的担保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权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例权上中公司月建监管指分第)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保存代表人:t长他其
赵宇吴坤芳
M-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年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