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的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工件的要求.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莱尔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尔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
对莱尔科技2025年度使用自有闭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
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课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为低
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
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
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向银行
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子公司(包
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分配使用额度,如在上述额度期限内有新设子
公司,该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也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分配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头
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
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产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
司内部治理制度办理购买理财产品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
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生产经营正常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闭置资金向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
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
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
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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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宇吴坤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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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