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
规定和要求,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
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
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9月,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12月,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立信
相关审计人员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
安排、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等相关事项进行交流。
四、总体评价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地出具了公司
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