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0证券简称:金迪克公告编号:2024-027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并于2024年8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大昌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
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半年
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公司编制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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