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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琛科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9-2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659证券简称:元琛科技公告编号:2024-053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5

普通股股东人数4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8445355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8445355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3.1235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3.123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4、董事会秘书蒯贇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普通股828438166.6996353778528.48365982714.8168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普通股828438166.6996353578528.46756002714.9329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普通股828538166.7076353028528.42326047714.8692

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8034010195.12935056850.598836077714.2719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1《关于公司828466.6996353728.483659824.8168

<2024年限制性38178571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828466.6996353528.467560024.8329

<2024年限制性38178571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提请股828566.7076353028.423260474.8692东大会授权董38128571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4《关于变更经830666.881650564.0714360729.0471营范围并修订98185771公司章程的议

案》(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和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徐辉先生、安徽元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均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司慧、张亘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元琛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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