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8证券简称:悦康药业公告编号:2024-036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924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17488.4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1751.5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290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截至2024年资金预计募集资5月31日募编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投入金投入金额集资金累计进度投入
(%)研发中心建设及创新药研
139000.0039000.0024965.3164.01
发项目固体制剂和小容量水针制
227500.0026500.0015615.4058.93
剂高端生产线建设项目
3原料药技术升级改造项目10000.0010000.008898.8388.99
4智能编码系统建设项目8000.008000.00--
5营销中心建设项目5000.005000.00732.1514.64
智能化工厂及绿色升级改
617000.0017000.0013328.4478.40
造项目
7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45000.0045020.62100.05
合计151500.00150500.00108560.75-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率,公司综合市场及行业环境变化,结合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等实际情况,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期限进行延期。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前后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截至2024年5原预计达到延期后预计序项目总拟投入募项目名称月31日募集资可使用状态达到可使用号投资额集资金金累计投入日期状态日期智能化工厂
2024年6月2025年6月
1及绿色升级170001700013328.44
30日30日
改造项目
(一)“智能化工厂及绿色升级改造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工厂及绿色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6月30日延长
至2025年6月30日。(二)“智能化工厂及绿色升级改造项目”延期原因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和市场变化情况对该项目计划进行了相应调整,同时考虑到该项目中所涉及的智能化设施和绿色升级改造设施的标准升级,致使该项目的建设进度有所延后。目前该项目仍在稳步推进中,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
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投资规模等,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结合业务发展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后作出的审慎分析判断,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充分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后作出的审慎分析判断,有利于公司持续深化主业、提升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