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康药业”“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924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17488.4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1751.55万元,上述资金已
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290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0年12月 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1编预计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号投入金额
1研发中心建设及创新药研发项目39000.0039000.00
FDA标准固体口服片剂生产车
8000.007000.00
间建设项目固体制剂和小
颗粒剂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3500.003500.00容量水针制剂
高端生产线建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一致性评价210000.0010000.00设项目研究及胶囊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小容量注射剂智能化生产线建
6000.006000.00
设项目
小计27500.0026500.00
3原料药技术升级改造项目10000.0010000.00
4智能编码系统建设项目8000.008000.00
5营销中心建设项目5000.005000.00
6智能化工厂及绿色升级改造项目17000.0017000.00
7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45000.00
合计151500.00150500.00
注:1、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1751.55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51251.55万元。2、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三、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3842.78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7.50%。
同时,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12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使用该剩余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
超募资金仍在募集资金专户中,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最新的战略安排及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决策后拟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时终止公司因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使用该剩余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超募资金仍在募集资金专户中,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此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时终止公司因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此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时终止公司因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对公司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3《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对公司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洪立斌王天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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