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作为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容诚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要求及公司2024年年度
报告工作安排,容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业务,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年审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年3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
容诚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容诚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且出具的审计报告也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其展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