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3证券简称:康希通信公告编号:2024-045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
幢4层(名义层5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3
普通股股东人数5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2660612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2660612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9.8451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9.845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PING PENG 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彭雅丽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12647801399.89881276080.10075000.0005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序号当选
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 PING PENG 先生为公司
2.0112602996599.5449是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赵奂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2.0212602996699.5449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彭雅丽女士为公司第二
2.0312609924399.5996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邢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
2.0412602996799.5449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得票数占出席议案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序号当选
权的比例(%)关于选举李春强先生为公司第二
3.0112608192199.5859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张其秀女士为公司第二
3.0212602996599.5449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袁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3.0312602996699.5449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序号当选
权的比例(%)关于选举秦秋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
4.0112606460299.5722是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杨思思女士为公司第二届
4.0212602996599.5449是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
序号票数票数票数比例(%)
(%)(%)
关于选举 PING
PENG 先生为
2.01公司第二届董422016.824600.000000.0000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赵奂先生为公司第
2.02二届董事会非422026.824800.000000.0000
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彭雅丽女士为公司
2.03第二届董事会11147918.028200.000000.0000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关于选举邢潇422036.825000.000000.0000女士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李春强先生为公司
3.01第二届董事会9415715.226900.000000.0000
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张其秀女士为公司
3.02第二届董事会422016.824600.000000.0000
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袁彬先生为公司第
3.03422026.824800.000000.0000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秦秋英女士为公司
4.01第二届监事会7683812.426100.000000.0000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杨思思女士为公司
4.02第二届监事会422016.824600.000000.0000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2、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勇先生、黄夕晖先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