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48证券简称:中邮科技公告编号:2024-04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有偿征收全资子公司所属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配合广州天河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同时盘活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有闲置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经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天河区政府”)与公司双方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源子公司”)位于天河区的旧厂区土地使用权拟由
天河区政府予以有偿征收,涉及土地面积40077平方米,预计补偿金额区间为9-
10.2亿元,具体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拟成交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作为特别决议议案进行审议。
*上述旧厂区目前基本处于闲置状态,不是公司生产经营依赖的主要土地建筑,本次征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为配合广州天河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同时盘活公司现有闲置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征收全资子公司所属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由天河区政府有偿征收被列入天河区元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范围的信源子公司
旧厂区的土地使用权,涉及土地面积40077平方米,预计补偿金额区间为9-
110.2亿元,具体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上述旧厂区目前基本处于闲置状态,不是公司生产经营依赖的主要土地建筑,本次征收不影响信源子公司正常生产运营。
因拟成交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本次征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作为特别决议议案进行审议。
本次征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征收方情况介绍
本次征收方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拟征收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征收标的概况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99号,不动产权证证号为粤
(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1551号,土地属性为一类工业用地,总面积为
40077平方米。截至2024年10月31日,本次拟征收土地账面资产净值为
4606.38万元。
(二)拟征收标的资产权属
本次拟征收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拟征收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在参考市场价格及资产评估价格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补偿金额。补偿金额区间为9亿元-10.2亿元,具体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本次征收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征收是公司积极配合广州市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决策部署而计划
开展的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现有闲置资产,产生现金回流,更好地支持公司加快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若本次征收及补偿顺利完成,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正面积极效应。
本次征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
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征收后续尚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协议签订、款项支付及相关
手续办理等程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全资子公司所属部分土地使用权政府有偿征收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征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属部分土地使用权政府有偿征收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