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6证券简称:智明达公告编号:2024-081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2024年5月修订)》附件《第二十八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编制,董事会进行了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经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