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0证券简称:芯碁微装公告编号:2024-042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2年4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胡刘芬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7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4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9)。
4、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5、2022年4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
6、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8、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自愿放弃,同意公司作废处理该部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并为本次符合条件的163名激励对象办理股份归属。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2023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9、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131419086股扣除回购股份477322股后的股份数量1309417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4753411.20元(含税)。本次分红派息已于
2024年6月5日实施完毕。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调整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5.97-0.80)元/股=25.17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作出调整。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